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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医疗保障政策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1-12-06 | 浏览:640次 ]

一、医保扶贫行业要求及政策变化

1、过渡期内保持政策相对稳定,确保待遇平稳过渡。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研究医保扶贫长效机制。为有效衔接乡村战略的实施,全面恢复基本医保保基本,公平可持续的医保待遇政策,逐步取消脱贫人口相关倾斜政策。

2、政策变化

1)自202111日起,全面取消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一般诊疗费全额报销,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10 个百分点,慢病封顶线提高 20%,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控制在 80%—85%等四项倾斜政策标准,全面恢复基本待遇政策。

2)其他政策维持不变,参保资助、大病补充、医疗救助。

二、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1、稳定脱贫人口100%参保率。2021年年初,全县脱贫人口15146人,至10月底动态调整后脱贫人口数为14943人,每次动态调整对纳入乡村振兴局监测新增人员都及时落实参保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参保率100%。这是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先决条件,2022年又延伸至将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人人群落实100%参保。

2、确保应享受资助脱贫人口参保缴费政策落到实处。2021资助参保,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共628人,定额资助脱贫人口7993人(含脱贫、低保双重身份2773人)、低保人口1975人,资助参保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3、确保脱贫人口患病后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1)住院。对2020年、2021年一到三季度同类人群因病住院情况进行对比,2020年贫困及特困住院人次1661人次(20211510人次),医药总费用2020年为1046万元(2021年为985万元),经基本医疗、大病补充、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补偿总额2020年为724.5万元(2021年为730.4万元),政策内合规费用补偿比例2020年为92%2020年为97.8%)。

2)门诊两病及门诊特慢病办理及扩面情况。截至202110月底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办理2083例,其中脱贫人口办理1271例,一般人口812例。门诊慢特病病种由2020年之前的26种扩大到现在的40种,累计办理人数5193例,其中脱贫人口1350例,医保部门联合卫健局,充分依托镇村医疗机构及卫生室,与健康扶贫慢病签约服务政策相互补充 ,及时将脱贫人口符合慢病及两病的人群纳入保障范围。

4、建立监测预警制度,将脱贫人口因病住院经基本医疗、大病补充、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自付费用超过1万,一般人群超过2.6万的人群纳入医保监测名单,并及时反馈乡村振兴局,所属乡镇进行研判。

三、镇村应规范建立医保扶贫清单台账

1、重点人群参保台账。

2、特殊人群参保资助台账。

3、重点人群医保待遇补偿台账。

四、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开展的重点和难点

1、难点。随着脱贫攻坚战的圆满收官,脱贫人口资助参保政策(2021年资助脱贫人口7993人,2022年资助参保人口低保加脱贫双重身份2923人,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249人,合计3172人,资助减少4821人)、待遇倾斜政策取消再加上个人筹资缴费提高(2021280元,2022320元,个人筹资部分增加40元),使特殊人群稳定参保增加了难度。这也是乡村振兴时期面临的问题。解决有效途径(公益助保)。

2、重点。发挥优势,稳定特殊人群参保;关注特殊人群中以前患重大疾病及长期患慢性病的家庭,一旦符合医保待遇标准,及时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