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凤县教育体育局
|
国家普惠性教育资助政策
|
学段
|
资助项目
|
资助对象
|
资助标准
|
用途
|
资助方式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助学金
|
学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
每年750元(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50天计算)
|
用于学习和生活费开支
|
以餐票、“代金劵”等方式、直补到人
|
学前一年免保教费
|
学前一年在园幼儿
|
700元/生﹒年
|
补贴保教费
|
直补到园
|
义务教育
|
免学杂费
|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生
|
|
|
|
免教科书
|
所有在校学生
|
|
|
|
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
寄宿学生
|
小学每生每天4元,中学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250天计算
|
生活费
|
由学校以餐券或代金券方式发给学生
|
营养改善计划
|
所有在校学生
|
每生每天补助4元(全年按照200天计算)
|
用于学生加强营养
|
以学生在校实际享受天数给予补助
|
普通高中教育
|
国家助学金
|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特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按学期发放
|
用于学生的学习生活开支
|
银行卡、补助到人
|
免学费
|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
1100元/生·年
|
|
直补到校
|
中等职业教育
|
国家助学金
|
具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
每生每年2000元
|
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费开支
|
银行卡、补助到人
|
国家免学费
|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
每生每年2000元
|
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
|
直补到校
|
生活补贴
|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每生每月3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
用于学生学习期间的生活费补助
|
由学校发放
|
扶贫助学补助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
每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
|
用于帮助贫困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
|
银行卡、补助到人
|
高等教育
|
高等教育入学救助
|
户籍在宝鸡市、且在宝鸡市高中学校上学,参加普通高考被大专及其以上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毕业生
|
每生一次性补助6000元
|
用于大学报到第一年学费生活费补助
|
银行卡、补助到人
|
泛海计划
|
参加普通高考被录取的建档立卡户子女
|
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
|
生活费补助
|
银行卡、补助到人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具有民事能力,诚实守信,户籍在凤县,在高校上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本科以下最高贷8000元,研究生最高贷12000元
|
上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
贷款直接到校
|
凤县特惠性教育资助政策
|
义务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
|
交通费补助
|
在县内学校就读的寄宿学生
|
小学
|
200元/生﹒年
|
用于学生交通费补贴
|
现金、直补到人
|
初中
|
以学校到镇政府驻地班车票价为标准,报销每周往返车费。
|
高中
|
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