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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教育脱贫攻坚精准资助政策一览表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8-05-06 | 浏览:351次 ]

单位: 凤县教育体育局
国家普惠性教育资助政策 学段 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 用途 资助方式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助学金 学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每年750元(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50天计算) 用于学习和生活费开支 以餐票、“代金劵”等方式、直补到人
学前一年免保教费 学前一年在园幼儿 700元/生﹒年 补贴保教费 直补到园
义务教育 免学杂费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生
免教科书 所有在校学生
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寄宿学生 小学每生每天4元,中学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250天计算 生活费 由学校以餐券或代金券方式发给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 所有在校学生 每生每天补助4元(全年按照200天计算) 用于学生加强营养 以学生在校实际享受天数给予补助
普通高中教育 国家助学金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特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按学期发放 用于学生的学习生活开支 银行卡、补助到人
免学费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1100元/生·年 直补到校
中等职业教育 国家助学金 具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每生每年2000元 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费开支 银行卡、补助到人
国家免学费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每生每年2000元 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 直补到校
生活补贴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生每月3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用于学生学习期间的生活费补助 由学校发放
扶贫助学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每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 用于帮助贫困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 银行卡、补助到人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入学救助 户籍在宝鸡市、且在宝鸡市高中学校上学,参加普通高考被大专及其以上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毕业生 每生一次性补助6000元 用于大学报到第一年学费生活费补助 银行卡、补助到人
泛海计划 参加普通高考被录取的建档立卡户子女 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 生活费补助 银行卡、补助到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具有民事能力,诚实守信,户籍在凤县,在高校上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科以下最高贷8000元,研究生最高贷12000元 上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贷款直接到校
凤县特惠性教育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 交通费补助 在县内学校就读的寄宿学生 小学 200元/生﹒年 用于学生交通费补贴 现金、直补到人
初中 以学校到镇政府驻地班车票价为标准,报销每周往返车费。
高中
职中